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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报告是指由具有节能文件编制能力和资质的单位根据节能法规、政策、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价内容和结果形成的书面材料。
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为了响应国家政策,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建立陕西省及各市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规范,根据政策要求对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价和审查。
政府投资项目,需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标准煤至5000吨标准煤之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节能报告书。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项目基本情况;
◆分析评价依据;
◆建设方案节能分析和比选,包含建设方案节能分析比选、总平面布置节能分析比选、主要用能工艺(生产工序)节能分析评价、主要用能设备节能分析评价、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节能分析评价、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节能措施,包含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
◆能源消费情况核算及能效水平评价,包含项目能源消费情况、项目主要能效指标、项目能效水平评价;
◆能源消费影响分析,主要包含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完成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影响分析和对所在地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分析;
◆结论。
◆政策导向判断法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能源发展政策及相关规划,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及能源利用条件对项目的用能方案进行分析评价.
◆标准规范对照法
对照项目应执行的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分析与评价,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条款应严格执行。适用于项目的用能方案、建筑热工设计方案、设备选型、节能措施等评价。项目的用能方案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项目的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的热工指标、采暖及空调室内设计温度等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设备的选择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对性能系数及能效比的规定;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采取了适用的节能措施。
◆专家经验判断法
利用专家在专业方面的经验、知识和技能,通过直观经验分析的判断方法。适用于项目用能方案、技术方案、能耗计算中经验数据的取值、节能措施的评价。根据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组织相应的专家,对项目采取的用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行分析评价;对能耗计算中经验数据的取值是否合理可靠进行分析判断;对项目拟选用节能措施是否适用及可行进行分析评价。
◆产品单耗对比法
根据项目能耗情况,通过项目单位产品的能耗指标与规定的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对比分析。适用于工业项目工艺方案的选择、节能措施的效果及能耗计算评价。如不能满足规定的能耗准入标准,应全面分析产品生产的用能过程,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单位面积指标法
民用建筑项目可以根据不同使用功能分别计算单位面积的能耗指标,与类似项目的能耗指标进行对比。如差异较大,则说明拟建项目的方案设计或用能系统等存在问题,然后可根据分品种的单位面积能耗指标进行详细分析,找出用能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能量平衡分析法
能量平衡是以拟建项目为对象的能量平衡,包括各种能量的收入与支出的平衡,消耗与有效利用及损失之间的数量平衡。能量平衡分析就是根据项目能量平衡的结果,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以便明确项目能量利用效率,能量损失的大小、分布与损失发生的原因,以利于确定节能目标,寻找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以上评价方法为节能评价通用的主要方法,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使用。在具体的用能方案评价、能耗数据确定、节能措施评价方面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其它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