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十四五发展分析及投资前景与战略规划研究报告(2022-2027版)
前言
目前,我国共有开发区2728个。其中,国家高新区169个、国家级经开区219个。园区作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承载平台,对发挥产业集聚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智慧园区发展迅速,并呈现出一系列阶段性特征。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发展,传统产业园区正面临重重挑战,如产业模式不完整、未形成共享机制、投入产出严重失衡等。对此,产业园区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利用为契机,快速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转型发展,获取信息化环境下的核心竞争能力,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由此,智慧园区应运而生。
未来城市发展与管理可以以智慧园区建设为索引,进一步拉动智慧城市建设,同时将智慧园区的管理融入到智慧城市的管理体系建设中去,实现智慧园区市场管理与城市化市场管理的高度融合,打造极具区域影响力的"智慧化"城市管理体系。
智慧园区建设中一定要重视公共领域管理与服务,紧紧围绕大众的需求,加快建设面向个人用户的社会信息服务网络,建立惠及人人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未来智慧园区建设依然是离不开信息设施与电子政务的。
所综上述,智慧园区项目前吸引了不少企业参与,当然有成功也有失败。华程天工在此行业深耕20年,目前已发展成为智慧城镇战略发展最佳合作伙伴。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并在郑州、长沙、武汉、西安等地设立分公司,并以“智慧化技术推动城镇进化与发展”为企业发展使命,在智慧人居、智慧园区、智慧商业、智慧旅游、智慧小镇等领域,创新型通过智慧化方式研发出的12项核心价值点成为新型产业体系强势新IP,成为中国智慧城镇领域最具价值创新能力的杰出企业。
智慧园区建设由东部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拓展。目前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国家级高新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共有48个,占全国比重约为76%,其中国家级高新区有2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4个。
从时间维度来看,我国园区正在从传统的工业园区向新区过度,在形式上有从低级向高级,由单一向综合园区发展的趋势。尤其是经开区和高新区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内容升级,打造多产业聚集和社会服务职能,并逐步向新区方向发展。在新区阶段,商业、金融等配套服务进入园中,产业中心逐渐形成,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开始全面布局。
从空间维度来看,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东部沿海集聚、中部沿江联动、西部特色发展"的智慧园区空间格局。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以其大量的园区平台作为基础,成为全国智慧园区建设的三大聚集区;中部沿江地区借助沿江城市群的联动发展势头。
随着东部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其高新区、经开区智慧化建设将会取得更进一步发展,智慧园区建设所引发的智慧产业发展、便捷园区管理以及高效的城市管理将会吸引更多的园区加入到智慧园区建设的行列中来。在这种发展格局下,中国广大的中西部地区智慧园区建设也将会迎来全新的高峰。中西部大量的高新区、经开区将会在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同时,吸收来自这些地区的“智慧效应”,从而带动中国中西部地区智慧园区建设浪潮。
本报告由市场调研咨询独立撰写完成,以严谨的内容、翔实的资料、直观的图表帮助企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向、正确制定企业竞争战略和投资策略。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协会等业内权威专业研究机构以及我中心的实地调研。本报告整合了多家权威机构的资料资源和专家资源,从众多资料中提炼出了精当、真正有价值的情报,并结合了行业所处的环境,从理论到实践、宏观与微观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其结论和观点力求达到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统一。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科研部门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录
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十四五发展分析及投资前景与战略规划研究报告(2022-2027版) PAGEREF _Toc103097207 \h 1
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十四五发展分析及投资前景与战略规划研究报告(2022-2027版) PAGEREF _Toc103097208 \h 1
图表目录 PAGEREF _Toc103097211 \h 7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以来智慧园区行业运行现状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12 \h 1
第一节 “十四五”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13 \h 1
一、2019-2022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发展规模 PAGEREF _Toc103097214 \h 1
二、2019-2022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区域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15 \h 2
三、全球智慧园区行业未来趋势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216 \h 2
四、全球智慧园区行业主要企业动向 PAGEREF _Toc103097217 \h 3
第二节 “十四五”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18 \h 4
一、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阶段 PAGEREF _Toc103097219 \h 4
二、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总体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220 \h 4
三、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特点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21 \h 5
四、中国智慧园区行业盈利模式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22 \h 6
第三节 “十四五”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现状 PAGEREF _Toc103097223 \h 7
一、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24 \h 7
二、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25 \h 7
三、中国智慧园区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26 \h 8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智慧园区行业区域格局发展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27 \h 9
第一节 按中国经济带区域分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28 \h 9
一、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市场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29 \h 9
1、区域主要政策 PAGEREF _Toc103097230 \h 9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31 \h 13
3、行业趋势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232 \h 14
二、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市场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33 \h 15
1、区域主要政策 PAGEREF _Toc103097234 \h 15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35 \h 48
1、区域主要政策 PAGEREF _Toc103097238 \h 50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39 \h 56
3、行业趋势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240 \h 57
第二节 中国七大区域智慧园区行业市场分析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241 \h 58
一、华北地区 PAGEREF _Toc103097242 \h 58
1、区域政策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43 \h 58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44 \h 65
3、区域发展形势 PAGEREF _Toc103097245 \h 66
二、华东地区 PAGEREF _Toc103097246 \h 67
1、区域政策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47 \h 67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48 \h 70
3、区域发展形势 PAGEREF _Toc103097249 \h 71
三、华中地区 PAGEREF _Toc103097250 \h 72
1、区域政策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51 \h 72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52 \h 79
3、区域发展形势 PAGEREF _Toc103097253 \h 80
四、华南地区 PAGEREF _Toc103097254 \h 81
1、区域政策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55 \h 81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56 \h 82
3、区域发展形势 PAGEREF _Toc103097257 \h 83
五、西南地区 PAGEREF _Toc103097258 \h 84
1、区域政策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59 \h 84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60 \h 88
3、区域发展形势 PAGEREF _Toc103097261 \h 88
六、西北地区 PAGEREF _Toc103097262 \h 89
1、区域政策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63 \h 89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64 \h 97
3、区域发展形势 PAGEREF _Toc103097265 \h 98
七、东北地区 PAGEREF _Toc103097266 \h 99
1、区域政策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67 \h 99
2、市场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68 \h 102
3、区域发展形势 PAGEREF _Toc103097269 \h 103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智慧园区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70 \h 104
第一节 行业总体市场竞争状况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71 \h 104
一、智慧园区行业不同市场竞争结构特点 PAGEREF _Toc103097272 \h 104
二、智慧园区行业企业竞争比较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73 \h 104
三、智慧园区行业企业间竞争格局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74 \h 105
四、智慧园区行业集中度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75 \h 105
五、智慧园区行业swot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76 \h 106
第二节 中国智慧园区行业竞争格局综述 PAGEREF _Toc103097277 \h 107
一、智慧园区行业竞争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278 \h 107
1、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品牌竞争格局 PAGEREF _Toc103097279 \h 107
2、智慧园区业未来竞争格局和特点 PAGEREF _Toc103097280 \h 107
3、智慧园区市场进入及竞争对手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81 \h 108
二、中国智慧园区行业竞争力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82 \h 108
1、中国智慧园区行业竞争力剖析 PAGEREF _Toc103097283 \h 108
2、中国智慧园区企业市场竞争的优势 PAGEREF _Toc103097284 \h 109
3、智慧园区行业主要企业竞争力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85 \h 110
第三节 智慧园区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86 \h 110
一、国内外企业智慧园区竞争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87 \h 110
二、中国智慧园区市场竞争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88 \h 111
三、国内主要智慧园区企业动向 PAGEREF _Toc103097289 \h 111
第四节 智慧园区市场竞争策略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90 \h 112
一、行业竞争策略研究 PAGEREF _Toc103097291 \h 112
二、企业的有效竞争策略 PAGEREF _Toc103097292 \h 113
三、行业竞争策略案例 PAGEREF _Toc103097293 \h 113
第四章 “十四五”时期智慧园区行业领先企业发展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294 \h 115
第一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295 \h 115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296 \h 115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297 \h 115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298 \h 115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299 \h 116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00 \h 117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01 \h 118
第二节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302 \h 118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03 \h 118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04 \h 118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05 \h 119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06 \h 119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07 \h 121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08 \h 122
第三节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309 \h 122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10 \h 122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11 \h 123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12 \h 123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13 \h 123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14 \h 125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15 \h 125
第四节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316 \h 125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17 \h 125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18 \h 126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19 \h 126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20 \h 126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21 \h 129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22 \h 129
第五节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323 \h 129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24 \h 129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25 \h 130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26 \h 130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27 \h 130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28 \h 132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29 \h 132
第六节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330 \h 133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31 \h 133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32 \h 133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33 \h 133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34 \h 133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35 \h 134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36 \h 134
第七节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337 \h 134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38 \h 134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39 \h 134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40 \h 135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41 \h 135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42 \h 137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43 \h 137
第八节 易事特集团 PAGEREF _Toc103097344 \h 138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45 \h 138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46 \h 138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47 \h 138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48 \h 139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49 \h 140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50 \h 141
第九节 青岛海纳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351 \h 141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52 \h 141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53 \h 141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54 \h 141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55 \h 141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56 \h 142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57 \h 142
第十节 江苏图云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PAGEREF _Toc103097358 \h 142
一、企业基本概况 PAGEREF _Toc103097359 \h 142
二、企业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3097360 \h 143
三、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61 \h 143
四、企业业务分布及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103097362 \h 143
五、“十四五”企业投资方向 PAGEREF _Toc103097363 \h 144
六、“十四五”企业战略发展布局 PAGEREF _Toc103097364 \h 144
第五章 “十四五”智慧园区行业投资规划与发展战略 PAGEREF _Toc103097365 \h 145
第一节 智慧园区行业投融资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66 \h 145
一、智慧园区行业资金渠道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367 \h 145
二、智慧园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 PAGEREF _Toc103097368 \h 146
三、智慧园区行业重组情况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369 \h 147
四、智慧园区行业投资现状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370 \h 147
第二节 2022-2027年智慧园区行业投资机会 PAGEREF _Toc103097371 \h 147
一、智慧园区产业链投资机会 PAGEREF _Toc103097372 \h 147
二、智慧园区细分市场投资机会 PAGEREF _Toc103097373 \h 148
三、智慧园区重点区域投资机会 PAGEREF _Toc103097374 \h 149
四、“互联网+”背景下行业投资机会 PAGEREF _Toc103097375 \h 149
第三节 2022-2027年智慧园区行业投资风险及防范 PAGEREF _Toc103097376 \h 149
一、政策风险及防范 PAGEREF _Toc103097377 \h 149
二、技术风险及防范 PAGEREF _Toc103097378 \h 150
三、供求风险及防范 PAGEREF _Toc103097379 \h 151
四、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防范 PAGEREF _Toc103097380 \h 152
第四节 疫情过后智慧园区行业“十四五”发展战略研究 PAGEREF _Toc103097381 \h 153
一、疫情影响下对“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整体思考 PAGEREF _Toc103097382 \h 153
二、疫情影响下智慧园区行业五年规划中,短期(1-2年)战略部署 PAGEREF _Toc103097383 \h 154
三、后疫情时代智慧园区行业五年规划中,中长期(3-5年)战略规划 PAGEREF _Toc103097384 \h 155
第六章 “十四五”智慧园区行业前景及趋势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385 \h 157
第一节 智慧园区行业五年规划现状及未来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386 \h 157
一、“十三五”期间智慧园区行业目标完成情况 PAGEREF _Toc103097387 \h 157
二、“十三五”期间智慧园区行业发展成果研究 PAGEREF _Toc103097388 \h 157
三、“十四五”时期智慧园区行业重要事件动态 PAGEREF _Toc103097389 \h 157
第二节 2022-2027年智慧园区市场发展前景 PAGEREF _Toc103097390 \h 158
一、2022-2027年智慧园区市场发展潜力 PAGEREF _Toc103097391 \h 158
二、2022-2027年智慧园区市场发展前景展望 PAGEREF _Toc103097392 \h 159
三、2022-2027年智慧园区细分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PAGEREF _Toc103097393 \h 159
第三节 2022-2027年智慧园区市场发展趋势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394 \h 160
一、2022-2027年智慧园区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395 \h 160
二、2022-2027年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396 \h 161
三、2022-2027年智慧园区行业应用趋势预测 PAGEREF _Toc103097397 \h 162
图表目录
图表:2019-2022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 PAGEREF _Toc21157 \h 1
图表:2021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区域格局 PAGEREF _Toc12220 \h 2
图表:2022-2027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预测 PAGEREF _Toc18516 \h 2
图表: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阶段 PAGEREF _Toc6947 \h 4
图表: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 PAGEREF _Toc2144 \h 4
图表: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 PAGEREF _Toc7520 \h 7
图表: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利润 PAGEREF _Toc24356 \h 8
图表:2019-2022年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4794 \h 14
图表:2022-2027年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23494 \h 14
图表:2019-2022年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0730 \h 48
图表:2022-2027年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1430 \h 49
图表:2019-2022年环渤海经济圈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6775 \h 56
图表:2022-2027年环渤海经济圈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13715 \h 57
图表:2019-2022年华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8883 \h 66
图表:2022-2027年华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31980 \h 66
图表:2019-2022年华东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2965 \h 71
图表:2022-2027年华东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2231 \h 71
图表:2019-2022年华中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4986 \h 79
图表:2022-2027年华中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13366 \h 80
图表:2019-2022年华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5927 \h 82
图表:2022-2027年华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18010 \h 83
图表:2019-2022年西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31324 \h 88
图表:2022-2027年西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31859 \h 89
图表:2019-2022年西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13067 \h 97
图表:2022-2027年西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21278 \h 98
图表:2019-2022年东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格局 PAGEREF _Toc30720 \h 102
图表:2022-2027年东北地区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 PAGEREF _Toc18424 \h 103
图表:2021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主要企业竞争力对比 PAGEREF _Toc29282 \h 104
图表:2021年智慧园区解决方案提供商排行榜 PAGEREF _Toc24996 \h 107
图表:2021年中国与全球智慧园区行业企业竞争力对比 PAGEREF _Toc20499 \h 110
图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30998 \h 115
图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情况 PAGEREF _Toc26190 \h 116
图表: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22097 \h 119
图表: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 PAGEREF _Toc19956 \h 119
图表: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015 \h 123
图表: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主要经济指标 PAGEREF _Toc28508 \h 123
图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6226 \h 126
图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 PAGEREF _Toc25008 \h 127
图表: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26569 \h 130
图表: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 PAGEREF _Toc25108 \h 131
图表: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29661 \h 135
图表: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 PAGEREF _Toc2352 \h 135
图表:易事特集团发展能力 PAGEREF _Toc17182 \h 138
图表:易事特集团主要经济指标 PAGEREF _Toc22991 \h 139
图表:青岛海纳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指标与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29114 \h 142
图表:江苏图云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指标与经营状况 PAGEREF _Toc22961 \h 144
图表: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PAGEREF _Toc1939 \h 146
图表:2022-2027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预测 PAGEREF _Toc11721 \h 161
图表:2022-2027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利润预测 PAGEREF _Toc18435 \h 162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以来智慧园区行业运行现状分析
第一节 “十四五”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一、2019-2022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发展规模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为10651.85亿元,2021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为11584.22亿元。2019-2022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如下:
年份 |
2019-2022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亿元) |
增长率(%) |
2019年 |
10651.85 |
|
2020年 |
10807.84 |
1.46 |
2021年 |
11584.22 |
7.18 |
2022年1季度 |
2982.76 |
3.12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二、2019-2022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区域格局
目前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区域主要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欧洲和亚洲(包括中国、日本等),2021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区域格局如下图所示:
地区 |
2021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区域格局(%) |
亚洲 |
40.5 |
欧洲 |
17.4 |
北美 |
26.8 |
其他 |
15.3 |
数据来源:市场调研
三、全球智慧园区行业未来趋势预测
据统计数据预测,2022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为11931.05亿元,2027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8196.04亿元。2022-2027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预测如下:
年份 |
2022-2027年全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预测(亿元) |
增长率(%) |
2022年 |
11931.05 |
2.99 |
2023年 |
12841.16 |
7.63 |
2024年 |
14320.73 |
11.52 |
2025年 |
15761.69 |
10.06 |
2026年 |
16773.37 |
6.42 |
2027年 |
18196.04 |
8.48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四、全球智慧园区行业主要企业动向
苹果发布声明称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在全美范围内投资 4300 亿美元,并增加2万个新工作岗位。作为投资和扩张的一部分,苹果计划在北卡罗来纳州投资超过 10 亿美元开设一个工程中心,这将会是该公司在美国东海岸的首个主要园区。
苹果这个新园区将坐落于罗利达勒姆和教堂山周边地区,该地区被称为“研究三角”(Research Triangle),IBM、思科和葛兰素史克等其他大型企业都在该地区拥有重要业务。
苹果表示这项投资将在机器学习、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和其他尖端领域创造3000个就业机会。
苹果还将设立持资1亿美元的基金,支持大罗利达勒姆地区和全州的学校和社区倡议项目,并将向北卡罗来纳州最需要的80个县提供超过 1.1 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这些资金将用于宽带、道路和桥梁以及公立学校建设。一旦投入运营,苹果的投资预计每年将为北卡罗来纳州带来超过 15 亿美元的经济效益。
第二节 “十四五”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一、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阶段
智慧园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都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意园区等,是基于园区三维数据库建设为核心、以三维数据库设计规范为重要基础,实现园区内及时、互动、整合的信息感知、传递和处理,以提高园区产业集聚能力、企业经济竞争力、园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先进园区,并进行科学地决策,从而提高园区管理效率。
二、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总体概况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为2524.81亿元,2021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为3066.90亿元。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如下:
年份 |
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亿元) |
增长率(%) |
2019年 |
2524.81 |
|
2020年 |
2706.43 |
7.19 |
2021年 |
3066.90 |
13.32 |
2022年1季度 |
807.58 |
5.41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三、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特点分析
(一)部门数据信息走向整合协调
智慧园区的管理和服务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部门间的协调问题是园区实现高效管理和优质服务的重要挑战。作为解决方案,智慧园区一般使用通用的载体或平台做为各部门间的信息连接通道。因此,相较于传统工业园区,智慧园区将更关注公共平台的建设,并通过在园区统一的底层公共服务平台上集成各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建立配套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机制,从而有效保障数据资源的流动和业务环节的贯通。在这一过程中,园区内各部门间的信息与数据壁垒将得以打通,园区管理服务与园区运行维护将基于企业与政府的广泛数据,实现内容与形式的整合与协调,“令出多头”“责任推诿”等由于权责不明、信息不对称或沟通不畅等因素导致的园区服务难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最终提升园区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管理服务渠道走向跨界多元
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渗透,智慧园区在线上管理和服务应用方面的渠道跨界倾向日益明显。得益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和无线网络广泛覆盖,智慧园区的管理与服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办事大厅或热线电话等手段,而是已延伸至互联网领域,门户网站公告、App信息推送、社交媒体互动等网络工具已成为智慧园区的重要服务渠道。随着多种渠道整合程度不断提高,传统渠道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App等网络渠道的资源已基本实现互通共用,促进了资源的多层次开发和广泛利用。微博投诉、微信办事、网上互动反馈等管理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涌现,更多的服务渠道也在相继诞生。此外,在大力发展线上管理和服务渠道的同时,智慧园区的传统服务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热线等传统渠道中,也逐步加入自助终端、语音自助服务等内容,提高了管理服务的便利度及效率。
(三)园区管理与城市化管理高度融合
传统园区的运营管理主要集中于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随着园区发展水平的提高及智慧化转型升级进程的推进,园区已成为产业集聚区、人才集中区、技术创新区、数据核心区及物流枢纽区,依照传统园区的管理模式难以胜任如此复杂多元的管理需求。因此,智慧园区管理将覆盖传统园区较为单一的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管理职能,并向着全方位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政府、产业及城市综合化服务体转型。在这一过程中,智慧园区管理职能与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出现重合,智慧园区建设已成为智慧城市建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技术探索与建设成就对于最终形成产城融合的智慧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四)运维主体走向多元化和社会化
随着数字技术在智慧园区建设过程中的应用不断深化,智慧园区功能日趋多元,其系统建设涉及架构设计、网络运用、维护服务等诸多专业性极强的领域,也因园区特色而存在不同的针对性场景应用,这对于智慧园区运维主体的技术能力具有较高要求,仅依靠园区管委会或是单一服务商难以实现,园区管委会需要与各类提供商合作运营,实现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随之而来的,是园区的运维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化,以及园区管理机构职能的综合化。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园区采用多元运营方式,其运营市场规模也在逐步扩大,为相关领域进一步细化社会分工,形成更趋多样的信息化运营主体和运营模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园区运维产业生态已初露端倪。
四、中国智慧园区行业盈利模式分析
一般来讲,我国智慧园区目前选择的盈利模式主要包括以厂区建筑物销售提取利润、以厂区建筑物出租收取费用、以土地出让差价赚取利润、以为入园企业提供平台收取服务费用或以配套设施和配套服务收取合理费用等。智慧园区的盈利模式可以结合自身状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选择和创新。
第三节 “十四五”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现状
一、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分析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为2270.77亿元,2021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为2710.61亿元。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如下:
年份 |
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市场规模(亿元) |
增长率(%) |
2019年 |
2270.77 |
|
2020年 |
2417.83 |
6.48 |
2021年 |
2710.61 |
12.11 |
2022年1季度 |
712.06 |
5.12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二、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各地智慧园区建设风生水起,中国智慧园区建设已经在地域分布及建设模式上取得了一定的特色、从区域分布来看,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依托其雄厚的工业基础,成为全国智慧园区建设的聚集区;重不沿江地区借助沿江城市群的联动发展势头,大力开展智慧园区建设,目前基本形成“东部沿海集聚,中部沿江联动、西部特色发展”的空间格局。
智慧园区产业集群在空间上的表现形式是相关产业和支撑机构在地理上的集中,因而,智慧园区产业集群形成和产业集群效应得到发挥的第一条件是产业在地理上的聚集性。
据了解,将汇聚新零售等业态,打造集工作、商业、生活、创业为一体的智慧产业集聚区。智慧园区的建设可带来的效应,就是园区运转高效有序、产业经济充满活力、环境绿色节能、生产品质高效、社区生活尽在掌握。
三、中国智慧园区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利润为299.17 亿元,2021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利润为325.31亿元。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利润如下:
年份 |
2019-2022年中国智慧园区行业利润(亿元) |
增长率(%) |
2019年 |
299.17 |
|
2020年 |
325.40 |
8.77 |
2021年 |
325.31 |
-0.03 |
2022年1季度 |
83.12 |
2.25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智慧园区行业区域格局发展分析
第一节 按中国经济带区域分布智慧园区行业市场分析
一、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市场分析
1、区域主要政策
上海市提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要坚持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同时对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明确了方向和任务。2020年底,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提出如下目标:“到2025年,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国际数字之都建设形成基本框架。到2035年,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2021年,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推进上海经济数字化转型 赋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了“到2023年,将上海打造成为世界级的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区、经济数字化转型生态建设引领区,成为数字经济国际创新合作典范之城”的转型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上海市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到2025年,推动上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进一步提高,着力形成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制度框架体系,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制度性成果,在国内外的数字规则话语权显著增强,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提供重要支撑”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等,提出了“到2025年,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对标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数字化标杆城市,国际数字之都建设形成基本框架,为2035年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奠定坚实基础”的主要目标。对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明确了方向和任务。
2021年2月以来,各区全面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部署。杨浦区制定了《打造上海市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全面推进杨浦区城市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以“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生态园建设为引领,打造杨浦滨江在线新经济总部集聚区,大创智—五角场数字化生活新地标,城区数字治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构建若干数字化特色场景链,形成数字化双创生态链,打造上海市数字化转型示范区。金山区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金山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构建数据驱动的数字城市基本框架,引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宝山区编制了《宝山区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提出:着力构建“四个一”总体建设框架;从领导机制、推进机制、督促检查、资金保障、形成氛围等五大方面形成全方位保障机制,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全面、系统、主动地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打造数字化转型“双核五圈”示范生态圈。静安区制定了《静安区智慧城区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提升“云网一体、高效便捷”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打造“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数据共享开放体系;深化“1大脑+N平台”的跨领域融合应用体系;完善“自主可靠、制度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嘉定区编制《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构建一个数字底座,夯实“端、网、数、安”基础能力;聚焦三大转型领域,形成相互协同、互为赋能的生态格局;打造两大转型示范样板,探索未来城市发展方向;建立两大转型推进机制,营造共建共享生态环境。闵行区编制了《闵行区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以“南北联动、双核辐射”空间发展战略为牵引,以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为抓手,聚焦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统筹推进城市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加强闵行区城市治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实现数字经济活力迸发,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2021年,江苏省商务厅公布第三批智慧园区名单, 经开区榜上有名。该区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二次创业再出发”的总目标,智慧园区创建更加注重与产业发展、社会治理、行政审批等深度融合,不断推动园区智慧水平取得新突破。
一是坚持高端规划。邀请国家信息中心历时五个月编制了《经开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标准、项目有考核”。还出台了一系列信息化项目管理政策、专项建设引导资金政策,确保智慧园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总牵头抓好智慧园区建设工作,并设立专职信息中心作为具体责任部门,做好过程性推进、阶段性成果评估。
三是强化支撑保障。区内各单位配备44名专项协同人员参与智慧园区建设,2020年智慧开发区专项建设资金预算编制1000万元,并编制产业创新资金、科研机构扶持资金、企业扶持发展资金,积极鼓励区内企业投入到智慧园区创建。
根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聚焦三个重点。一是聚焦又高又新,突出创新高地建设。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把握“高”“新”发展定位,突出打造创新功能高地和高新产业高地;二是聚焦开放创新,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坚持开放协同创新,加快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引领带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战略支撑。三是聚焦体制创新,提升要素配置效能。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大科技、财政、土地、金融、生态环境等资源要素供给,持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要素配置机制。
(二)明确两期目标。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新发展格局支撑平台的总目标,到2025年,高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8%左右;高新区亩均税收达到42万元/亩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全省比重均超过50%;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实现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区全覆盖,杭州、宁波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前10并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到2035年,高新区成为科技和产业创新的中坚力量、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支撑。
(三)强化五类举措。一是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科创平台、主动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引导高端人才集聚发展,打造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政策。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锻造一批“杀手锏”技术成果。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中试熟化基地等,打造科技服务业高地。二是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市县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进培育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和“链主型”企业,打造“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创新生态圈。完善中小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现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全覆盖。三是培育壮大现代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着力打造标志性产业链,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和“链长制”,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星”产业群,支持打造“未来工厂”。优化产业创新空间布局,坚持“三生融合”,打造韧性智慧园区。扩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创建未来产业先导区。四是全面深化开放协同创新。加快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支持建设海外创新中心、设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等;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探索一区多园、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方式,打造创新共同体,深化区域经济和科技一体化发展。五是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依法下放或委托省、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单独给予限额推荐省级科技计划、载体(基地)、人才等项目的支持。强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全域空间治理,全面实行“标准地”制度供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构建绿色生态发展体系,支持发展绿色产业,推进绿色制造试点示范。
(四)做好三项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高新区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省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对高新区的指导和服务。二是完善管理评价制度。按照“先挂牌创建、再考核认定、后动态扩区”的要求,鼓励和引导各类开发区(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集聚的区块创建省级高新区;在26个加快发展县主动布局省级高新区,强化科技赋能,涵养培育税源。三是健全争先创优机制。加强高新区动态监测评价,健全通报表扬、通报批评和摘牌退出机制;对年度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高新区,给予每家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科技专项经费组合支持。
《安徽省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方案 》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推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园区智慧化发展水平,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组织开展广泛调研,咨询第三方专业机构,邀请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和部分开发区参加专题座谈讨论,起草了《安徽省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方案(送审稿)》,经省政府审定后印发。
二、《方案》的主要考虑
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鼓励新技术应用。鼓励5G通讯、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量子通信等技术的应用,提高园区整体信息化水平。二是提高园区智慧化水平。升级信息基础设施,打造协同政务服务平台,创新产业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安全环境监测预警平台,搭建企业智能化服务信息平台和优化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做好多方位保障。各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强化考核引导,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开发区进行通报并给予资金、土地指标等奖励。
三、《方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按照“试点探索、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参与,整合资源、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力求实效”的原则,对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实施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开发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激发开发区发展新动能,增强开发区管理能力、服务能力、集聚能力,引领开发区创新升级,全面提升开发区竞争优势,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第二部分是建设目标。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2020年年底前,在国家级和市管省级开发区全面开展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十四五”期间,全面建设创新型智慧园区,并建成“省—市—开发区”三级联动的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开发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政务服务高效化、企业管理智能化、社会服务精细化。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共六项,一是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网络设施,建立综合数据中心和管理调度中心;二是打造协同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信息门户平台,建设行政办公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三是创新产业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精准招商服务、项目建设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协作服务和人才需求服务;四是完善安全环境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安全监测应急预警系统、环境保护监测预警系统和能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五是搭建企业智能化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企业服务系统、数字化企业系统和物流配送系统;六是优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字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和智慧生活服务。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加大资金保障、推进信息共享、制定标准规范、保障信息安全、强化考核引导等6个方面内容。
四、政策亮点
该《方案》有三大亮点:一是适度超前布局。通过对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超前布局建设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开发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管理服务深度融合。二是提升建设标准。升级信息基础设施,搭建完善五大平台,全面建设智慧园区,实现开发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政务服务高效化、企业管理智能化、社会服务精细化。三是强化考核引导。将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成效纳入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开发区进行通报并给予资金、土地指标等奖励。
2、市场供需格局
据统计,2021年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992.75亿元,2021年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需求规模899.67亿元。
年份 |
供给规模(亿元) |
需求规模(亿元) |
2019年 |
810.97 |
775.79 |
2020年 |
888.79 |
800.86 |
2021年 |
992.75 |
899.67 |
2022年1季度 |
264.16 |
233.70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3、行业趋势预测
据统计数据预测,2027年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达到1674.49亿元,2027年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需求规模为1431.04 亿元。2022-2027年长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如下:
年份 |
供给规模(亿元) |
需求规模(亿元) |
2022年 |
1056.64 |
934.80 |
2023年 |
1138.49 |
1026.63 |
2024年 |
1319.03 |
1137.11 |
2025年 |
1458.62 |
1244.16 |
2026年 |
1579.10 |
1347.18 |
2027年 |
1674.49 |
1431.04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二、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市场分析
1、区域主要政策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的战略部署,我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府〔2022〕1号,中府规字〔2022〕1号)。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说明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数字化发展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高度重视,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当前,中山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对以传统产业为主的制造业结构,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是传统制造业强身健体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山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两手抓,全市至少投入50亿元,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制定,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展示了市委、市政府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决心和力度,对“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含8部分内容,共14条政策措施条款。
1.树立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示范,包括:鼓励示范工厂建设、鼓励示范车间建设、鼓励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建设。
2.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包括: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支持制造业产业链协同创新。
3.做强数字化智能化供给能力,包括:支持高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赋能平台建设、提升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能力、支持平台汇聚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4.支持数字化示范产业园区、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包括:加强产业园区数字化管理、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
5.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
6.加大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金融财政支持力度,包括:开展银行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鼓励开展股权投资。
7.对重特大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赋能平台、大型互联网工厂等招商项目,或国家、省要求资金配套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奖补方式和额度。
8.附则。
三、政策特点
(一)聚焦树立标杆示范。本政策措施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关键节点的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为切入点,大力推动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等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示范,以示范应用促进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二)聚焦标杆平台建设。本政策措施提出集中资源支持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赋能平台在中山落地建设,重点打造标杆平台。通过平台赋能打造数字化转型应用示范,为企业提供“上云上平台”、机器换人等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并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生态汇聚发展。
(三)聚焦产业集群发展。本政策措施提出推动资源要素、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贸易流通链等数据汇聚与融合应用,推动重点产业园区在园区管理与监测、精准招商、节能管理、安全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各特色产业集群,采取“一群一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推动我市传统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争创省、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
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数字建设导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意义
为科学、系统、统筹推进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规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互联互通,推动数字技术在试验区内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确保后续配套服务的循环可持续发展,指引参与试验区建设的相关区和市直部门开展规划编制、修订及优化,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明确智慧城市服务运营市场模式及运营机制,把控试验区数字建设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管理,助力广州打造全球领先、国内数产融合城市标杆。
二、编制依据
(一)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1.《智慧城市 顶层设计指南》GB/T 36333-2018;
2.《智慧城市 技术参考模型》GB/T 34678-2017;
3.《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架构》YD/T 3533-2019;
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0348-2019;
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8.《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9.《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 15-190-2020);
10.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二)建设总体方案。
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粤大湾区〔2020〕1号)作为本导则编制的上位指导文件。
(三)国家及省、市相关发展规划与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5年);
4.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5.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6.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7.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8.广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9.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10.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产业导则;
11.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12.其他智慧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各项新技术建设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试验区以琶洲为核心、以珠江为纽带,构建“一江两岸三片区”的空间格局,总面积约8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以《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为准。
(一)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
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面积约48平方公里。该片区将依托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重大创新研发平台以及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丰富的高校科研和人才资源,在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互联网相关服务、工业互联网、数字创意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原创性技术研发成果,集聚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领域知名企业总部,重点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互联网相关服务、工业互联网、数字创意、智能建筑等数字技术和创意产业,形成一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领域的原始应用创新示范。
30平方公里的琶洲核心片区,已引入腾讯、阿里巴巴、国美、唯品会、小米、复星、科大讯飞、TCL、树根互联、神马搜索、三七互娱、粤传媒等一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数字创意领军企业,计划总投资867亿元,建设28个重点产业项目。
18平方公里的广州大学城,投入56亿元动工建设59万平方米的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大学城园区),投资3.2亿元建设12万平方米的广州大学城青创汇项目。
(二)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
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位于珠江北岸,面积约8平方公里。该片区将发挥金融、贸易等现代服务业资源优势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作用,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数字贸易、数字创意以及各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
(三)鱼珠片区。
鱼珠片区位于珠江北岸,面积约25平方公里。该片区布局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国际化信息基础设施,强化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
试验区围绕打造成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策源地、集聚发展示范区、开放合作重点区、制度改革试验田的四大战略定位,沿珠江东部(珠江前航道广州大道到南海神庙段)选择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和应用场景广泛的连片区域,构建试验区“一江两岸三片区”空间格局。
本导则适用于试验区8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数字建设,为开展试验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的统筹人员、开发组织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指导,具体设计、施工和运维人员也可参考使用。
四、符合性说明
试验区数字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试验区数字建设框架
五、建设目标
围绕《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发展目标,推动数字技术在试验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深度应用,推动数字技术和试验区城市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建设试验区数据原生基础设施体系,汇聚激活试验区的数据要素资产,孵化数据服务产业,打造数产融合的标杆示范。
1.优化试验区数字建设组织架构。构建形成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建设政策体系、制度环境、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在技术体系、运营体系、业务体系、管理体系创新融合的基础上,构建一批世界领先、国内一流的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和成果应用转化基地,建成一系列区域数字经济示范应用。
2.加快建设全感知城市。强化试验区各类感知终端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台账、统筹实施的“一盘棋”推进机制。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领域,先行推进感知体系全面升级优化,推进智慧杆塔等感知底座组网建设,加速窄带物联网等感知网络覆盖。
3.建设智能网联化城市道路。加快推进试验区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和迭代升级,定义标准化智能数字路口,布设自动驾驶领域底层复用的数字化设施。将道路交通基础元素和交通管理规则转化为自动驾驶车辆可识别的数字编码,以道路交通信息原生,实现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规模化运行。
4.建设数字城市管廊。应用感知和通信技术改造、建设试验区城市管廊,形成自我感知生成数据、自动联网汇聚数据、数据赋能安全运行的数字化城市生命线。全面推进试验区水、电、气、热等表具智能化改造,建设高感知密度的智慧楼宇、智慧小区,建立基于能源消费信息的感知体系。
5.科学布局支撑数字建设的基础网络体系。在试验区构建高速、移动、泛在互联、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5G网络覆盖面和应用深度领先全国,千兆光网覆盖面扩大,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应用功能不断提升,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
6.建设多来源支撑的数据资源库。建立试验区数据资源统筹机制,通过数据的物理汇聚和逻辑汇通建立数据标注库,汇聚利用覆盖政府、企业、境内外机构等多来源公共数据,为激活数据资产价值奠定基础。
7.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融合应用标杆城市。城市、交通、物流、能源、文化教育、医疗、商贸、应急、环保等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产业赋能效应充分发挥,形成新基建融合应用典范。
六、建设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集中部署、共建共享的建设原则,加强各区各部门、各项目在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政策融合、标准规范等关键环节的协调发展,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开发效率。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凝聚广州及国内外智慧资源,突出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应用发展和服务能力。
合理设计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运营服务体系,推动本地实力雄厚的产业资源积极参与试验区数字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政府、企业多方参与、活力迸发、互利共赢的数字建设发展新格局。
七、数字建设全过程管理
试验区数字建设包括从项目建设规划、数字建设指引、运营管理、场景应用及示范、配套服务、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管理。
八、总体框架
试验区数字建设包括管理体系、业务体系、技术体系和运营体系等的建设。体系之间互相支撑,同步贯穿于目标确定、规划协调、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的全过程。
(一)管理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试验区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试验区建设运行管理机构,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依托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管理工作。
(二)业务体系建设。
业务体系建设包括业务创新思路、业务体系框架、典型业务模式、关键核心业务。围绕试验区智慧政府、数字经济、城市建设、社会民生、学术科研、文化教育、生态环境、安全应急等关键核心业务领域制定任务要求。
(三)技术体系建设。
技术体系建设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基础计算能力环境、数据资源、公共平台、创新应用生态、信息安全和服务入口等内容。(数据资源包括试验区的园区、楼宇、市政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相关大数据,通过边缘计算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为试验区内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智慧场景应用。)
(四)运营体系建设。
运营体系建设包括运营目标、运营主体、运营对象、运营模式、运营平台。围绕试验区在开放合作、共建共用的条件下创新数字资产运营模式,达到安全、高效、优质服务等运营目标。
(五)保障支撑体系。
保障支撑体系建设包括配套政策、配套空间、配套市政设施、配套人力资源、资金保障、风险防控等内容。强化制度保障,制订完善数字化改革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在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开放等方面制订配套制度。
(六)标准规范体系。
强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数字化平台支撑标准、数据共享标准、业务管理标准、技术应用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安全运维标准、系统应用集成标准等。
(七)网络安全体系。
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等级分级保护要求,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体系,构建覆盖物理设施、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协同治理能力,打造数字建设网络安全屏障。
第三章 试验区数字建设规划指引
九、总体规划
根据试验区数字建设目标进行总体规划:
(一)数据汇聚中心规划。
1.功能规划。
为了实现试验区的数字建设元素的采集、加工、处理、应用,其主要功能:
(1)数据采集。
通过全光网络汇聚各数据分中心采集的试验区内楼宇、园区、市政的数字建设元素。
(2)数据处理。
试验区大数据分析、智能化处理、数据清洗、信息展示、数据管理。
(3)数据应用。
提供各类业务系统应用,如: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能交通、智慧安保服务、智慧城市管理、智慧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能源管理等。
2.建设内容规划。
数据汇聚中心是支撑云计算服务的基础设施,需按照GB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及绿色、节能、高效的原则来建设。试验区内规划按需建设低时延类小型绿色节能数据汇聚中心及分中心,以数据采集功能为主,并可依托试验区内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进行数据分析处理,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规划建设内容包括:
(1)数据汇聚中心机房建设:提供关键的基础设施,包括场地、建筑、供电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防雷与接地等。
(2)云资源池建设: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等,提供计算与数据存储、分析能力。
(3)网络环境建设:
①建设支撑人工智能计算的基础网络平台(基于SDN+VXLAN),数据汇聚中心网络架构设计采用“分网+分区+分层+分平面”的总体设计思路。
②按照AI计算集群区、通用计算区、存储区、管理区、网络服务区、接入区、带外管理区的原则进行分区设计。
③通过VLAN/VXLAN技术将不同安全级别的业务在逻辑上隔离开来,可以基于不同的VLAN和应用实现相应的安全策略控制,提高网络安全性。
④网络安全建设:指在不同业务区域之间、在数据汇聚中心出口等位置部署安全设备,实现业务安全访问和数据安全保障。主要包括防火墙、安全网闸、入侵检测、漏洞扫描、防病毒、安全网关、信息安全监控管理平台等;
⑤网络运维建设:实现对设备性能、故障的远程数据采集,可以实现网络故障的快速定位,满足网络的精细化、智能化的运维。
⑥信息资源应用建设:进行数据资源开发,特别是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存储、更新、维护和利用。
(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①试验区内楼宇、园区、市政的数字化大数据采集信息;
②试验区企业示范性项目数据接入;
③大数据的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处理;
④提供试验区市民、企业、政府的各类智慧业务应用。
(二)数据汇聚分中心规划。
数据汇聚分中心主要功能包括:
1.采集试验区内楼宇、园区、市政的数字化信息;
2.边缘计算及数据预处理;
3.高速传输数据至数据汇聚中心。
试验区内规划设置若干个数据汇聚分中心,分区域采集处理数据。
数据汇聚分中心建设包括:建筑、装修、配电、空调、算力设施、机柜、和冷池、智能化、消防等。
(三)数字建设展示中心。
数字建设展示中心主要功能包括:
1.对试验区数字建设进行管理及综合信息展示,提供各类业务系统应用,如: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商贸、智慧环保、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智慧应急、智慧安全预防控制、智慧城市管理、智慧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能源管理、智慧生态环境保护等;
2.对试验区内企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示范性项目在统一平台进行发布、展示、宣传;
3.数字政府管理运营;
4.智慧城市互动体验;
5.未来科技展示;
6.数字建设展示中心建设包括:建筑、装修、配电、空调、消防、智能化、音视频系统、大屏系统、互动显示系统及配套设备等。
(四)边缘计算节点规划。
边缘计算节点功能:
1.采集园区、楼宇现场实时数据、历史数据;
2.试验区企业示范性项目数据接入;
3.物联网传感器接入及边缘计算;
4.数据筛选;
5.制定现场级数据策略。
试验区内园区或独立建筑楼宇需预留15M2的数字建设专用机房,布置边缘计算节点设备及网络通信设备,并配套预留10KW双电源配电箱,预留空调室外机安装条件。
(五)高速通信传输网络规划。
建设内容:
1.数据汇聚中心高性能核心网络;
2.数据汇聚中心信息安全设备;
3.数据汇聚中心至数据分中心高速光纤传输网;
4.数据汇聚中心汇聚网络;
5.数据汇聚中心至试验区内楼宇、园区、市政高速光纤传输网;
6.边缘计算节点设备。
(六)安全保障体系规划。
1.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2.推动出台试验区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运营等规范性文件。
3.注重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4.推进安全可控关键产品在核心网络和重要业务系统的应用,
通过设备更新换代加快推进核心设备和技术国产化进程。
试验区数字建设架构图
第四章 试验区数字建设指引
十、信息化基础建设
(一)数字楼宇。
试验区内的建筑楼宇应按规范设置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包括网络机房、光纤接入机房、室内覆盖机房、基站机房、设备间、通信线槽、弱电井、进线间、监控中心等,预留数字建设接入条件。
建设建筑楼宇内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5G通信网,创新三网融合应用模式,完善优化物联网感知设施,实现全面感知,泛在联接,推动试验区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发展。通过5G、物联网技术、各种嵌入式传感器、建筑信息模型(BIM)以及技术创新,提高建筑的整体智慧和“自适应能力”,满足管理智慧化、服务智慧化、消费智慧化,实现整个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1.通过边缘计算接入设备采集建筑楼宇内的数字元素,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1)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
(2)水、电、燃气等能耗数据;
(3)CO2、PM2.5、VOC等室内环境数据;
(4)生活垃圾分类分析数据;
(5)车流量数据、空余车位数;
(6)人员分布密度数据;
(7)视频安防、入侵报警等安防等数据;
(8)火灾报警、应急处理等数据。
经边缘计算预处理后上传到数据汇聚中心,为楼宇内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的各类数字建设场景应用。
2.通过边缘计算接入建筑内入住企业示范性项目数据,经脱敏处理进行数字建设应用场景展示。
(二)数字园区。
试验区内的园区应按规范设置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包括网络机房、光纤接入机房、室内覆盖机房、基站机房、设备间、通信管道、弱电井、进线间、监控中心等,预留数字建设接入条件。
建设园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和先进的5G移动数据通信网络,完善优化物联网感知设施,实现高速宽带网络、高速无线网络、高清视频网络、移动通信、物联网、车联网的互联互通。
1.通过边缘计算接入设备采集试验区园区内的数字元素,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1)水、电、燃气等能耗数据;
(2)PM2.5、PM10、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空气质量数据;
(3)供水水质、水压数据;
(4)生活垃圾分类分析数据;
(5)车流量数据、空余车位数;
(6)人员分布密度数据;
(7)城市景观亮化监控数据;
(8)视频安防、入侵报警等安防等数据;
(9)火灾报警、防洪防涝、应急处理等数据。
数据经边缘计算预处理后上传到数据汇聚中心,为园区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的各类数字建设场景应用。
2.通过边缘计算接入园区内入住企业示范性项目数据,经脱敏处理进行数字建设应用场景展示。
(三)数字市政。
试验区内的综合管廊、道路、桥梁、隧道、附属设施、交通设施等应预留通信基础设施空间,设置通信管道、通信基站、信息设施供电单元、车路协同路侧单元、多功能信息杆柱等道路相关信息基础设施,预留数字建设接入条件。
建设试验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和先进的5G移动数据通信网络,完善优化物联网感知设施,实现高速宽带网络,高速无线网络、高清视频网络、移动通信、物联网、车联网的互联互通。
通过边缘计算接入设备采集试验区的市政数字元素,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1)水、电、燃气等能耗数据;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碳、总氧化剂、总悬浮颗粒物等大气环境质量数据;
(3)供水水质、水压数据;
(4)供电、供水、排水、通信市政智慧井盖数据;
(5)智慧灯杆、道路信息、照明设施信息、系统监控数据、设施维信息等;
(6)综合管廊监控数据;
(7)智慧交通监控数据;
(8)地下管道、道路、隧道、桥梁等传感器信息、报警信息、系统运行状态;挖掘占道信息、维护信息;
(9)视频安防等数据;
(10)防洪防涝、应急处理等数据。
数据经边缘计算预处理后上传到数据汇聚中心,为试验区内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各类数字建设场景应用。
(四)数字政府。
深入推进试验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增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能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标杆。
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整体政府视角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增强数字化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全国服务最优、操作最简、体验最佳的政务服务品牌。
构建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全城统管”。构建架构一体、标准统一、数据互通的“穗智管”平台,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字广州基础应用平台等城市数字底座,赋能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公共交通、政务司法等领域加快数字化发展。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现实体城市向数字空间的全息投影,增强城市治理的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
打造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推行政府内部运行和管理数字化、移动化、整体化。
建设试验区政务大数据,包括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丰富金融、卫生健康、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等主题数据库,实现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
十一、数字建设技术指引
(一)网络通信建设指引。
1.5G网络建设指引。
围绕试验区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定位和需求,研究5G网络建设目标、思路以及原则。
(1)总体原则。
①5G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应综合考虑业务需求、网络性能等因素,视产品成熟度情况,分场景分功能区域采用TCO(总体拥有成本)最优建设方式。
②5G室内覆盖坚持室内外协同原则,做好室内外切换区域设计,保证良好的移动性,同时严控室内信号外泄,降低小区间干扰。
③5G室内覆盖初期采用数字化室分,新建楼宇优先采用4G/5G多模设备同步提供4G/5G覆盖,已有4G覆盖楼宇优先叠加5G单模设备。
④对室外人流密集场所以及室内大量人员驻留的场所应采用5G基站进行覆盖,对于人流相对稀少的场所可适度采用5G基站覆盖,并采用4G基站作为有效补充,同时建设室内分布系统。
(2)5G网络建设要点。
①5G基站覆盖业务热点保障区域。
包括商业购物区、学校校园、宾馆酒店、商务写字楼、政企单位、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公共文化设施、产业园区、室外人流密集场所、其他重点企业。
②室外覆盖。
室外基站约每400米站间距预留一个天面空间用于架设天线,并提供相应的空间作为BBU集中机房,与其他运营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共享站址,且具备外电直供电的条件。
③室内覆盖。
室内分布系统作为提升建(构)筑物内信号盲区或弱覆盖区移动通信信号质量的专属配套设施,运营商原则上通过需求触发部署5G室分项目,建(构)筑物建设单位需依据自身需求购买定制专属信息化服务,提升本建筑物内移动通信质量。
(3)5G应用。
①增强移动宽带业务服务。
在移动场景下享受VR及高清视频、高画质游戏等应用,包括视频业务,4K/8K/3D/VR/AR,内容数据业务等。
②海量机器连接业务。
应用于物联网接入,支持万物互联,包括视频监控、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智能城市等高速接入。
③高可靠低时延连接业务。
应用于车联网及产业互联网,实现如无人驾驶、远程工业控制及远程医疗等应用,要求毫秒级的网络时延及低于0.001%的丢包率,最大限度降低由于时延及丢包造成的事故。
④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加快布局建设 “5G+智能制造”“5G+智能网联汽车”“5G+智慧物流”“5G+超高清视频”“5G+无人码头”“5G+政务服务大厅”等5G应用,打造国家级5G产业融合应用示范区。
2.建筑物网络通信建设指引。
紧密结合试验区楼宇建筑、园区、道路、综合管廊等不同建构筑物特点以及建设时序,充分分析未来网络需求,共建共享,做好资源预留,做好安全防灾,精准施策。
(4)建设单位在建设用地内预留通信设备机房位置。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内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线、配线设施、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电信间、设备间、机房、管道、线缆、杆路等通信设施,以及电源、天线位置、空间等通信设施配建条件,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3)建(构)筑物建设单位在楼宇建设时需同步考虑通信配套设施需求,提供建设移动通信基站设施的主要条件包括:完成建设通信机房、通信管道和直供电接入等配套设施。
2.F5G全光网络建设指引。
F5G全称是Fifth Generation Fixed Network,即第5代固定网络,以10G PON(无源光网络)、Wi-Fi 6、200G/400G和NG OTN(城市光传输网)等技术为代表的全光网络技术。全光接入网为公共服务、产业园区、企业生产、政府办公、个人与家庭生活等各种场景提供高带宽、低时延的网络末端联接。全光传送网构建以高品质OTN为基础的光传送底座,为试验区数字建设提供保障。F5G基于光纤为传输介质,具有大带宽、低时延、高稳定性、安全可靠、绿色节能等特点。
(1)全光基础网:全光基础网的目标是承载所有接入场景下的流量,是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是数字经济的保障。全光基础网是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保障,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园区网络:在校园、医院、公共文化设施、产业园区等场所建设F5G全光网,承载多种业务应用,并具备高带宽、绿色节能,空间占用少的特点。
(3)政务专网:在城市综合管理与治理领域,F5G大带宽、低时延的特性,充分满足未来智慧城市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城市综合管理与治理要求。而且光网络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信息不容易被窃取,供应链自主可控。建设基于F5G城市一张网,包括NG OTN城市光传输网和10GPON接入能力,连接试验区各公共服务场。
(4)工业互联网:在工业领域,F5G能够提供高速、稳定、低时延、抗电磁干扰的连接,能够助力高精尖工业生产类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建立一张独立的、高速可靠的、安全的F5G工业互联网外网,同时牵引F5G工业内网的建设,树立标杆企业,开展规模应用。
(5)智慧交通、平安城市:在城市治理领域,F5G大带宽、低时延的特性,充分满足对车流、人流、物流的监控和管理。
试验区内采用全光网覆盖,实现千兆业务、超千兆业务接入能力,满足千兆及以上宽带业务发展需求,推进融合FTTR(光纤敷设到远端节点)、Wi-Fi 6(第六代无线网络技术)和10GPon技术的F5G千兆宽带园区试点。
试验区内应按需要规划部署骨干通信机房,片区内规划部署汇聚通信机房,道路规划部署光接入设施。骨干通信机房与城市其他骨干通信机房建设物理双路由大芯数骨干光缆,骨干通信机房与汇聚通信机房尽可能建设物理双路由大芯数汇聚光缆,接入通信机房至光接入设施按需建设接入光缆,区域内实现全光网络覆盖。配合政府道路建设计划,在道路新、扩、修、改时实施管道敷设工程。
(二)云计算建设指引。
云平台应提供承载数字平台的云基础设施和基础云服务,可根据实际需求体现为公有云、混合云、私有云、边云协同等一种或多种部署形态。
加快云操作系统迭代升级,推动超大规模分布式存储、弹性计算、数据虚拟隔离等技术创新,提高云安全水平。以混合云为重点培育行业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云服务产业。
充分发挥试验区广州超算中心的先进算力基础设施的作用,利用新一代超级计算机系统对试验区的数字建设进行大数据分析、处理,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三)边缘计算及网关建设指引。
围绕多类型智能感知终端网络接入和信号传输需求,研究和分析感知终端接入技术要求,数据在智能接入设备的传输要求,安全保障等要求,以及智能接入设备的布设、安装及维护等要求。
1.万物互联。
万物互联很大程度上应用边缘计算技术,解决人工智能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边缘计算靠近设备端,经分析、预处理为云端数据提供合格数据,支撑云端应用的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也通过大数据分析输出业务规则下发到边缘处,以便执行和优化处理。
2.公共安全。
城市中部署了大量的IP摄像头,全部需要将数据传输至数据汇聚中心进行处理,或者需要人工的方式来进行数据筛选,无疑会增加核心计算压力或者人工物力,利用边缘计算的视频有用性检测系统,通过在前端或者靠近视频源的位置,对视频内容进行判断,从而检测摄像头故障、内容错误以及根据内容对视频质量进行动态调整。
3.虚拟现实。
将VR/AR的计算任务卸载到边缘服务器或移动设备,可以降低平均处理时延。
4.智慧市政。
在试验区城市路面检测中,在道路两侧路灯上安装传感器收集城市路面信息,检测空气质量、光照强度、噪音水平等环境数据,当路灯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反馈至数据汇聚中心平台。
5.智能交通。
边缘服务器上通过运行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来实时获取和分析数据,根据实时路况来控制交通信息灯,以减轻路面车辆拥堵等。全自动化新型汽车,可以利用边缘计算实现自动驾驶的核心突破,传感器利用传感器相应周边环境,同时快速处理得出结果,而利用5G等高速网络,可以同步开展智能汽车的视频影音、位置信息等数据交换,各司其职。
(四)人工智能平台建设指引。
围绕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推进试验区创建国家级重点创新平台,建设智能语音、智慧交通、人机协同、图像识别、智能设计与制造等领域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开源开放平台,推动人工智能骨干企业针对共性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开放面向云端训练和终端执行的开发框架、算法库、工具集等。建设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试验区内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应用示范场景、企业和园区。
建设重点行业人工智能数据集,发展算法推理训练场景,推进智能医疗装备、智能运载工具、智能识别系统等智能产品设计与制造,推动通用化和行业性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建设。
数据、算法、算力是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三要素。以人工智能新型计算能力为代表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广州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打造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应用创新孵化平台、产业聚合发展平台、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形成人工智能产业布局,赋能区域产业集群。
1.打造公共算力服务平台。
通过相关区政府的产业政策引导,将广州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的算力资源有序和高效的开放给当地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解决广州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产业智能化转型的算力需求和服务问题。
2.打造应用创新孵化服务平台。
鼓励高校开展人工智能竞争性和先导性应用开发和场景试验,牵引科技创新成果做商用转化、形成重大产品创新和示范应用。
3.打造产业聚集发展平台。
聚合人工智能产业上下游市场主体,包括算法、数据处理、行业集成等企业,推动形成完整的产业闭环,建设产业生态,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4.打造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
积极引进创建一批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创新科研组织,基于充沛算力资源,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开展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形成一批科技创新成果的落地和关键人才的培养。
(五)区块链建设指引。
1.数据交易:依托区块链、数据安全等技术,提供优质的数据服务交易和数据应用服务,促进数据资源整合、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
2.数字身份:应用区块链技术验证身份的合法性,加速数字化社会发展,完成身份管理和接入认证。
3.供应链溯源:区块链技术依托其具有的数据不可篡改、交易可追溯以及时间戳的存在性证明机制,实现有效追责和产品防伪。
4.供应链金融: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5.推动智能合约、共识算法、加密算法、分布式系统等区块链技术创新,打造区块链与政务服务深度结合的特色应用场景,完善监管机制。
(六)物联网建设指引。
1.建筑物联网建设指引。
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搭建智能建筑监控管理平台,提升对建筑设施、人员、环境的管理水平。建筑物内应按需求建设通信基础设施,满足建筑内各系统设备的信息感知、传输需求。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联网边缘端实时数据处理技术、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建筑物联网全生命周期管理、设备标识的规范化描述、边缘物联代理装置优化研究、感知元件数据规范化研究、数据传输通信协议标准化研究、智能感知终端部署方案研究、运行管理模式研究、设备域、设备管理平台、应用使能平台、行业SaaS解决方案。
2.市政物联网建设指引。
围绕试验区市政道路、隧道和桥梁的智能感知终端的建设与管理,对道路桥梁智能感知终端的现状及发展进行研究,明确当前的技术程度。
依托5G/4G/NB-IoT网络,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搭建智慧市政管理平台,对试验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实现统一接入、监测、管理,及时预警和处理基础设施异常情况,提升试验区的整体基础保障。区域内应建设低功耗广域覆盖(如NB-IoT等)的物联网基础设施,满足低速率、小数据的物联网设备传输需求。
对适合道路结构健康安全、环境监测的智能感知终端应用模式、技术标准、传输方式、数据规范、安全等进行研究,并预测其未来发展趋势,做好终端在物理空间及感知数据在数字空间的预留和演进。
3.物联网络建设指引。
综合考虑NB-IoT、eMTC、LoRA WAN等低功耗广域物联网技术,以及物联网应用对无线业务类型、无线业务特征、无线网络规模、无线网络部署环境要求、异构无线网络互联网需求,提出城市通用环境和建筑、空间环境、交通、管廊等典型场景下的物联网络组网和部署要求、终端和网关接入要求,构建空间全域覆盖的物联感知网络体系,支持嵌入城市建筑、空间环境、交通、管廊等全部城市空间要素感知终端的泛在接入。同时,研究试验区物联网络演进趋势和演进路径,为未来物联网络部署做好预留。
支持4G和5G移动物联网网络建设,持续加大NB-IoT建设覆盖范围,推动2G/3G(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业务迁移转网,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4G与5G迁移,加快建成NB-IoT、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积极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推动网络切片、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创新,推进基础设施、城市治理、智慧交通、物流跟踪、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等领域建设应用感知系统,协同发展云服务与边缘计算服务,培育车联网、医疗物联网、家居物联网产业,推动感知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扩大城市感知网络应用率。
(七)数据管理指引。
1.数据管理总体规范。
从总体指导、建章立制、具体操作以及标准支撑等角度进行研究,围绕数据生产汇聚、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安全等环节,研究数据资源管理的主体、职能配置及其运行机制,提出数据管理要求、程序。
2.数据资源目录建设通用要求。
从基础信息资源的调查研究整合、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明确元数据描述、代码规划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流程、要求,对分散在各级政务部门、各领域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和组织,构建试验区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3.数据开放共享管理规范。
围绕试验区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与服务,研究共享交换目录、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服务、开放目录、开放平台、开放服务的现状以及开放共享系统的参考框架、评价标准,明确当前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程度、公共数据开放程度。
4.数据安全建设指引。
面向试验区城市海量数据的差异化承载环境,研究面向不同行业、领域的数据安全基础支撑体系,研究数据全生命周期环节中数据安全技术及其应用模式,密码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创新性应用,形成从采集、传输、存储、分析、交换到销毁的全流程数据安全技术要求。分析智慧城市数据安全工程实现方法,规范数据安全的顶层规划、体系化设计、建设实施等过程的相关要求。
5.数字身份建设指引。
围绕打造试验区全覆盖的数字化标识体系以及建立企业与个人数据账户的要求,从试验区数字身份体系建设政策依据、定义目标原则、体系框架、技术思路和数字身份形式化表达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明确试验区数字身份体系工作路径;对试验区数字身份体系的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技术标准体系等进行研究,明确区块链在数字身份体系中发挥的作用;预测未来数字身份的发展趋势,明确试验区数字身份体系的可扩展性,能适应新增类型的数据主体对于数字身份的需求。
(八)智能应急预警指引。
1.主动应急技术。
能够通过对极端灾害条件下大规模人群行为规律的大数据分析,优化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营,改进公众自救互救的效率。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精确标识和动态监控;以及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大数据与自然灾害监测大数据的关联分析,识别两者之间的耦合规律,以优化重大危险源的储存与运输。
2.应急准备技术。
对自然灾害或安全生产事故条件下应急物资需求的关联分析,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的数量配置和存储位置;通过对自然灾害或安全生产事故条件下大规模人群行为规律的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改进应急演练和培训。
3.应急响应智能。
对物资储备大数据和资源需求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提升指挥与协调的精度;通过对预警信息扩散机制的大数据分析,提升信息发布的效率;通过对网络舆情分析,改进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对救灾物资发放进行监督等。
4.应急经验沉淀
通过网络舆情数据的情感分析、词云分析,有效挖掘公众对应急管理的态度倾向和议题焦点,沉淀经验,构建应急响应知识图谱,为改进应急管理提供精准支持。
十二、数据资源建设
数据资源建设包含“采集、存储、聚合、互通、使用”等流程环节。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数字城市标准,对智慧园区、楼宇、市政、交通、政府服务监管等各类数据资源进行采集,实现数字建设的数据标准化和接口规范化,并进一步规范各阶段的建设指引。
(一)试验区智慧园区及智能楼宇数据建模要求。
含模型的建设标准、建设维度、涉及的关键数据项、模型的维护及发展、模型的输入输出标准(如接口、规范等)。
精准识别园区和楼宇客流,深度洞察人流特征,提升园区和楼宇智慧运营管理水平。
(二)试验区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建模要求。
含模型的建设标准、建设维度、涉及的关键数据项、模型的维护及发展、模型的输入输出标准(如接口、规范等)
(三)试验区交通数据建模要求。
含模型的建设标准、建设维度、涉及的关键数据项、模型的维护及发展、模型的输入输出标准(如接口、规范等)。
应用大数据技术,融合政务数据和运营商手机信令数据,提升试验区城市规划设计、交通规划优化、公共资源使用科学决策水平。
(四)试验区政府服务监管数据建模要求。
含模型的建设标准、建设维度、涉及的关键数据项、模型的维护及发展、模型的输入输出标准(如接口、规范等)。
整合政务数据、运营商数据和网络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方式,建立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一体化的机制。
(五)试验区数字建设示范性项目建模要求。
含大数据建模、人工智能数据建模、数字产业化数据建模、产业数字化数据建模。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对试验区的数字经济运行整体趋势、企业的健康度、企业风险、企业成长性等方面进行感知、监测和预警,针对性推出暖企服务,促进试验区的经济发展。
十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数据型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试验区大数据高速大容量实时流通总线,满足试验区管理服务数据的水平和垂直共享交换的需求,实现区内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和市、区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建立试验区大数据治理平台,推动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算法等技术创新,培育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体系,实现试验区大数据资源的融合治理。
(二)业务型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全区日常业务支撑平台,支撑高可靠身份认证、高效业务协同、优质业务服务的需要。
建立全区应急业务支撑平台,支撑应急业务紧密协同,快速联动的需要。
(三)智能应急预警和协同处理平台建设。
建立智能应急预警和协同处理平台,实现对各类事故灾害隐患的实时监测识别与协同处置,实现在应急救灾过程中对各类事故灾害准确及时地发布信息,统一高效地调配应急资源,为提升整体应急救援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十四、试验区数字运营管理指引
围绕试验区在开放合作、共建共享的前提下创新管治模式、创新数字资产运营模式,建立智慧型运营管理体系,建立新型管理组织架构,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实现精准管理,高效服务,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平台建设和运维运营水平,实现量化细化、闭环管理,达到安全、高效、优质服务等运营目标。
十五、示范与推广指引
试验区示范项目建设包括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和鱼珠片区的个性化应用场景建设。
(一)典型应用场景。
1.智能交通。
发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的出行服务。围绕自动驾驶技术、车路协同解决方案统筹“车、路、云、网、图”,推进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出行服务转型,在试验区内布设自动驾驶领域底层复用的数字化设施,定义标准化智能数字路口,将道路交通基础元素和交通管理规则转化为自动驾驶车辆可识别的数字编码。积极推动自动驾驶旅游观光体验、自动驾驶出租车、智能公交等先进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示范应用在试验区落地。
2.智慧能源。
鼓励建设以智能终端和能源灵活交易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能效在线分析,实现能源网荷互动、构建以多能融合、开放共享、双向通信和智能能源调控为特征,各类用能终端灵活融入的微平衡系统。
3.智能制造。
依托试验区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集聚优势,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设备联网、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和供应缝协同响应,推进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产品个性化、管理智能化,实现智能控制、运营优化和生产组织方式变革。
4.智慧教育
按照广州建设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部署,在试验区内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教育相结合,提升教育系统的效率和智能化程度,开展基于网络环境的个性化和多样性的教育,推进教育理念重构、教学组织重塑、教育管理流程再造,实现规模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发展场景式、体验式学习和智能化教育管理评价。
5.智慧医疗。
以网联化医疗资源为支撑,在试验区构建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保健、养老服务一体贯通的新型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数字化医院,推动实体医院医疗资源在线化发展,推动医学知识AI化、医疗信息云化、医疗资源网络化、健康服务远程化,探索数字化健康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广远程医疗,推进医院影像辅助判断、临床辅助决策等应用。运用大数据提升对医疗机构和诊疗行为的监管能力,加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的区块链应用。
6.智慧文旅。
依托广州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广州文旅大数据中心、智慧图书馆、智慧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智慧美术馆、智慧旅游景区、数字展馆、数字文化综合体验馆等文化旅游体验设施,完善文化旅游“云、网、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科技赋能,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提供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高清直播、智能化、预约制、非接触等新体验和新型文旅服务。
7.智慧社区。
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推动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智慧社区建设,构建大型城市社区数字化治理模式。打通市、区、街道三级数据通道,形成基层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数据基础。围绕社区生活全链条,依托线上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打通“最后一公里”社区经济圈。
8.智慧政务。
紧扣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目标,接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平台的应用推广和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零跑动”“不见面”。打造推广政务服务智能感知大厅,应用机器学习算法、人脸识别、位置定位、5G等技术,提供企业群众刷脸预约认证、场景引导、智能导办、评价跟踪等大厅服务,实现大厅“千人千面”个性化服务感知。加快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拓宽“一件事一次办”的覆盖范围,推动政务服务由“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
(二)特色应用场景。
1.琶洲—广州大学城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围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设计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法庭、智慧会展、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智慧园区、智能商务、智能学习、智慧医疗、智能医药等应用场景,打造以人工智能为特色的琶洲—广州大学城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
2.金融城数字金融应用场景。
围绕数字金融创新发展,聚合金融场景、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算法算力等核心资源,探索设计智慧网点、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应用场景,努力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跨境贸易金融等特色领域的金融科技应用示范。
3.鱼珠区块链应用场景。
围绕区块链技术与实体经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设计区块链技术在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应用场景,打造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
(三)应用示范项目。
1.琶洲西区智慧园区示范项目。
项目区域主要包含琶洲西区(华南大桥以北,猎德大桥以东,新港东路以北、阅江中路以南)地上、地下公共空间相关市政、交通、公共设施的智慧园区、智慧市政管理。
建设内容包含传感器、物联网、边缘计算、高速传输网络、人工智能、无人机巡查、无人驾驶应用、地下管廊机器人巡查、智慧应用场景、VR/AR应用场景、全息应用场景、管理平台等的建设,建成智慧园区示范项目。
通过边缘计算采集处理示范项目内园区内水电气能耗数据、车流量数据、空余车位数、人员分布密度、消防、安防等数据,以及市政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智慧灯杆、综合管廊、地下管道、道路、隧道、桥梁等传感器信息、报警信息、系统运行状态、道路车流量数据等,实现数字建设,为试验区的市民、企业、政府提供的各类数字建设场景应用。
2.车联网应用示范。
建设车路协同边缘计算平台,建设车联网先导区,推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及改造 ,建立起人、车、路、云、环境协调运行的综合交通运行监测平台,开发面向政府 、产业和市民的应用与服务。
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网络的覆盖面,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的融合接入能力,推进智能交通灯、智能潮汐车道、智能停车引导等设施的应用。
十六、配套保障体系建设要求
(一)配套政策创新要求。
提出配套政策的框架,就数字建设相关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引进、招商引资、财政金融提出配套政策创新要求。
按规定对落户试验区企业申报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智慧园区、5G技术、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建设示范性项目予以支持。
(二)配套空间要求。
就数字建设主体核心工程、示范工程所需的办公空间、设备部署空间、生活空间提出原则性要求。
(三)配套市政设施要求。
就数字建设的配套供水、供能、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提出原则性要求。
(四)配套人力资源要求。
就数字建设的所需的管理、科研、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人力资源提出原则性要求。
(五)资金保障要求。
就数字建设所需的配套资金的保障途径、资金投向、监管体系提出原则性要求。
十七、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工作要求
(一)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试验区内市本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担试验区建设统筹牵头工作,贯彻落实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试验区的工作部署,拟订促进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区和市直部门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合理调配资源力量参与试验区建设。
支持试验区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建设大数据公共平台、创新平台,支持各领域企业组建数据资产管理运营公司,推进试验区数字建设的实施。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动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推广试验区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多维度释放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以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为切入点和驱动力,建设新型网络设施,完善试点区域5G网络,加强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道路、热点区域5G网络部署,支撑车路协同应用。
(三)市公安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市政道路治安监控、园区治安监控、交通安全监控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负责对试验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消防信息安全除外)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指导和服务建设单位做好试验区数据中心及配套数据分中心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联合验收(含规划条件核实)的报审工作。
负责提供试验区已有相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五)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织试验区数据中心及配套数据分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负责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在职责范围内指导项目开发报建工作;负责指导试验区的园区、楼宇、地下管廊等的BIM模型、建筑能耗、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将数据汇聚至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实现平台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和自动收集,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七)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道路、桥梁、隧道、附属设施、交通设施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负责统筹协调试验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市水务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河道、湖泊、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以及供水水质水压监测、排水设施监测、水土流失监测、水文水资源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水情旱情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九)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建立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共享、管理机制,实施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
(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负责统筹试验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鼓励各类智慧应用创新,建设以“穗智管”为基础的试验区“数字孪生”综合管理系统。深化“穗智管”数据枢纽、赋能中心、智能中枢、治理总线、感知渠道的核心作用,探索在试验区城市治理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创新应用。负责试验区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协调指导试验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指导试验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燃气设施、井盖设施信息化建设,以及综合执法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十二)各相关区政府及其他部门。
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政府根据辖区内试验区数字建设需要明确区直部门责任,按照市、区事权以统分结合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全面推进,各相关区直部门全面对接省市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本领域的数字建设一体化设计,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其他部门负责指导试验区相关业务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数据,形成数字建设基础。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按照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工作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全市三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不少于100亿元,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产业新支柱。到2025年底,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突破1.3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3%,实现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覆盖,全力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
(一)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遴选不多于30家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连续三年“一企一策”予以全方位扶持,打造成为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每年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评选,到2023年底建成120个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推动龙头企业争取省级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金额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鼓励龙头企业申报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每年认定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鼓励龙头企业围绕生产制造全流程,分环节嵌入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MES(制造执行管理)、SRM(供应商管理)、CRM(客户管理)等数字化系统,实现龙头企业全资源要素、全生产链条、全产品周期数字化闭环管理。率先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龙头企业深度挖掘“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每年打造一批5G全连接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数字化转型成功的龙头企业建设场景化展厅,每年推出3条数字化转型精品线路,定期组织本地企业学习交流。
(二)提升“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数字化应用能力。出台“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加大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重点企业加快转型的信心和动力。依托市级数字化转型咨询平台,提供“一企一档”评价诊断方案,联合国内外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开展“一对一”的方向指引、规划制订、路径选择等服务。支持重点企业在完成生产设备自动化改造的基础上,加大数字化设备采购力度,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投入金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投入、技术攻关等提供融资支持。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转型成功的重点企业成立独立法人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优先纳入“软企倍增计划”。
(三)推动中小型制造企业数字化普及应用。根据省制定的“上云上平台”产品目录,重点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鞋帽、家具等产业集群,开展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数字化普及。引导中小企业争取省上云上平台奖补,市财政对购买重点服务商应用产品的给予补助,已享受政府其他同类补助的除外。支持赋能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全过程业务需求,推出符合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共性、通用、低成本系统解决方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推动链主企业牵头搭建与中小企业深度互联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中小企业融入行业链主企业供应链生态体系。
(四)合力降低优势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成本。依托我市传统制造产业优势,通过数据采集、流程溯源、柔性生产、协同管理、服务化延伸等,“一群一策”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催生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制定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服务体系,全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每年每家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运营奖励,并根据其服务本地制造业企业情况按营业收入的最高70%给予奖励。每年评选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对市内获国家工信部门认定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高800万元奖励,获国家级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按不超过设备、软件和技术投入总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4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加大两化融合投入,按不超过投入金额的20%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
(五)持续加快现代服务业数字化升级步伐。加快实施服务业数字赋能工程,推动住宿、餐饮、文化、教育等服务业数字化升级。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加快线上自主营销渠道建设步伐,推动东莞制造品牌出海、货通全球。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的跨境电商海外仓网络,对经国家和省认定的海外仓给予一定的财政资助。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制造业企业向研发设计、定制生产、共享制造、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环节延伸拓展,通过“产品+服务”“制造+服务”等模式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积极推广“互联网+工业设计”,加快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对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企业购买用于工业设计的相关专业设备设施、专业软件等支出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助。加快培育基于互联网的科技咨询和研发服务新业态,为企业提供成果对接、技术转移、技术交易等服务。加快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升级,争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到2025年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实现规模倍增。
二、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
(六)领跑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关键优势产业。发挥两大国家级先进产业集群优势,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链强链补链,对入驻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投产年度起,连续三年按当年地方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支持射频芯片、中高频器件等5G核心设备、核心器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研发生产,对符合条件的单款产品按不超过当年销售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引进培育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等龙头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内重点项目按基建投入、装修及购置设备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获认定的按不超过当年度单台(套)产品销售额的15%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具有重大战略和示范推广意义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数字经济关键优势企业增资扩产,经认定为重点项目的,地方经济贡献标准可按各镇街(园区)的基准线规定予以适当调整。
(七)加快布局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基础电子元器件等核心先导产业。巩固衬底材料和外延优势,积极发展模组和器件制造,加快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东莞分中心)、广东光大第三代半导体科研制造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第三代半导体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大力发展晶圆级封装、系统级封装、扇出型封装、三维封装等先进工艺,支持封测领域优势企业建设先进封测生产线。研究制定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明确产业发展重点,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对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以及集成电路企业流片、IP授权或购置、EDA工具购买及升级等费用予以支持。全力争取省级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专项子基金落户东莞。推动电子元器件及其配套材料和设备仪器企业、整机企业加强联动,共同开展产品研制,在智能终端、工业互联网和数据中心等行业加快新型电子元器件的产业化应用。健全招商引资和增资扩产事前评估体系,对经评估有重大牵引作用的前沿产业项目分类提供空间保障、资金补助等。
(八)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融合发展产业。梳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供给薄弱环节,制定重点目标企业清单,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优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对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等龙头企业在莞新设区域型总部、职能型总部的,根据规模和贡献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莞新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将在莞分公司转设为子公司的,按年度经济贡献地方留成增量的80%给予奖励。推动本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上规模奖励和500万元营收增量奖励。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进驻市级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对入驻企业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和经济贡献增量奖励。支持市内企业开展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等国际国内资质认定,对通过认定的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九)培育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新兴产业。加快制定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集中力量引进落地一批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每年围绕十大智慧工程领域由交通、医疗、教育、环保、应急、建筑等行业主管部门遴选并发布不少于30个大数据应用场景需求清单,推动数字经济优质项目和创新技术加速对接落地。出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建设市大数据融通和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数据经纪人资格认证、数据资产凭证应用。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建设东莞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与培养人工智能人才团队,推动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到2022年底、2025年底分别超150亿元、300亿元。加快推动机器视觉产业发展,搭建开源社区,举办产业创新高峰论坛,加强高精度成像技术、高端工业镜头、3D视觉技术、智慧视觉底层算法等软硬件攻关,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在细分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三、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十)优先保障数字经济重点平台载体建设空间。实施连片白地统筹、产业空间更新、低效用地处置三大行动,加强市级统筹产业单元管控,力争三年内整备4片2000亩以上、6片700亩以上连片土地和一批连片标准地,招引一批数字经济领域投资3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新增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数字经济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应保尽保、快批快供。全力推动“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优先保障数字经济增资扩产项目落地。用好已统筹的100万平方米高品质低成本空间,遴选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轻资产、高成长企业,入驻低成本空间的给予3年场地租金减半至全免补贴。连续两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支持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支持市级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开展服务体系建设,面向重点企业提供展览、培训、招商等公共服务。规划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引导产业园区主题化发展,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分割转让条件的,分割转让的产业用房由核心配套企业优先受让。推动镇村工业园对消防设施、安防设施、停车设施、能耗监控等进行智慧化改造。由市级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智慧园区建设导则和改造标准,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率先推广。
(十一)加快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开展5G独立组网(SA)建设,推动5G专网实现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到2023年建成5G基站2万座、窄带物联网基站7000座。持续推进城市骨干网络关键节点扩容升级,加快第5代固定千兆网(F5G)、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到2025年实现产业园区千兆接入能力和商务楼宇万兆接入能力全覆盖。加快建设5G+自动驾驶、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等试验场地,构建人车路云一体化数字系统。积极参与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建立数据中心监测和评估机制,对不符合能评要求的数据中心实行迁移、关停。合理布局边缘计算数据中心(节点),引导数据中心开展云计算等增值业务,推动全市数据业务从存储型向计算型转变。加快建设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东莞分中心,加强推广应用,赋能东莞先进制造,到2023年在大数据、大健康、人工智能、工业建模等行业落地10个以上应用案例。完善工业互联网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到2023年底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3个以上。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体系,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技术规范,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和贯标行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协会机构等共建网络数据安全防护平台。
(十二)加快集聚高层次专业化数字人才。实施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完善人才地图中的数字人才图层,积极引进数字产业高层次人才。支持数字特色人才来莞创业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2000万元创业类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给予个人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准奖励。加快推进市属租赁住房筹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新抵莞数字人才提供住房优惠服务。完善数字人才综合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数字人才优先办理优才卡。加大数字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教育部门凭优才卡等相关人才证件安排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并在报考普通高中时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由市教育部门协调企业所属镇街(园区)给予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保障。纳入“倍增计划”的,按规定给予最高6个入学指标。大力推进“数字工匠”培训,用好各类培训平台和培训资源,加快建成一支既熟悉生产制造又懂得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数字人才就业平台,每年组织企业赴数字人才富集的城市、高校开展专项人才引进活动,实现人才供需精准对接。
(十三)加快提高数字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工业软件攻关基地和创新中心,鼓励保险企业出台首版次工业软件质量安全责任险等产品,对首版次工业软件按项目研发给予资助,加快推进工业软件技术攻关和试点应用推广。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集中攻关,加快突破5G射频滤波器、闪存、图像传感器等关键技术,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引导企业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年度增量超过100万元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大力实施企业研发机构提升计划,对符合条件并评估优秀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加大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高企认定奖励、50万元高企晋级奖励和100万元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用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基础科研优势,在先进材料、精密仪器设备、核心零部件等领域孵化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大科学装置、省实验室、高水平大学与企业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合作,在科研团队、技术平台、仪器设备、学科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撑。
(十四)鼓励引导产业基金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统筹安排不少于30亿元用于发展数字经济,加强与数字经济领域优质产业资本的合作,鼓励各类型社会资本参与,通过设立市场化子基金、专项子基金、项目直投等方式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机器人等重大产业项目集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产业基金和其他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支持东莞数字经济发展,对龙头企业并购引进高成长性数字经济企业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实现上市、挂牌的企业,上市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上市后首发融资最高奖励60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根据云服务使用量、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改造投入等提供云量贷、数字贷等创新金融服务,扩大风险补偿白名单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风险分担。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设备,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5%给予一年期贴息,单个企业每年列入贴息的融资额不高于1500万元。
(十五)营造良好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成立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街(园区)要参照市一级的组织架构,成立镇级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培育健康开放的数字产业生态,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交通、数字水务、数字能源建设,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引入一批国际性、高规格、实效强的数字经济主题展会,定期组织举办具有行业重要影响力的数字经济论坛和大赛活动,努力争取国家级数字经济活动在莞举办。加快成立数字化转型咨询机构库,加强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为重大问题、重点项目决策提供智力支撑。以开展全国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试点为契机,明确数字经济统计范围,创新统计调查方法,构建符合东莞特点、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机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各镇街(园区)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发展数字经济的配套政策,合力推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市场供需格局
据统计,2021年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738.20亿元,2021年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需求规模706.25亿元。
年份 |
供给规模(亿元) |
需求规模(亿元) |
2019年 |
598.63 |
588.48 |
2020年 |
643.86 |
625.65 |
2021年 |
738.20 |
706.25 |
2022年1季度 |
195.84 |
185.61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3、行业趋势预测
据统计数据预测,2027年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达到1347.58亿元,2027年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需求规模为1221.89亿元。2022-2027年珠三角经济带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如下:
年份 |
供给规模(亿元) |
需求规模(亿元) |
2022年 |
783.35 |
742.45 |
2023年 |
872.76 |
824.14 |
2024年 |
1009.37 |
931.75 |
2025年 |
1142.35 |
1045.10 |
2026年 |
1237.69 |
1132.19 |
2027年 |
1347.58 |
1221.89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三、环渤海经济圈智慧园区行业市场分析
1、区域主要政策
作为河北省政府确认的首批省级工业聚集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循环化工园区 ”)是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智慧河北”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智慧化建设的十大新型工业化基地之一。为了实现“生产智能化、管理智慧化、能源节约化”的总体目标,园区通过携手华为,旨在秉承“安全、绿色、创新、发展”的理念,整合并优化园区现有基础设施、系统平台等信息化资源,为园区提供高速便捷、安全可靠的信息传输、存储和运行平台,使园区跻身全国智慧化工园区示范行列。
对于化工园区及企业来说,生产连续性和生产工艺复杂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的问题。而园区中的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于安全监管包括过程管理、运营管理、物流管理及环保要求等方面要求很高。
但是纵观当前化工园区在安全管理方面,却存在着明显的感知度不足、智能化水平与数字化水平较低的情况。目前传统园区内靠传统摄像头或者人眼检测,很难快速察觉70%以上的危险化学气体。这导致在爆炸或者泄漏前期,无法实现快速察觉、快速跟踪、快速解决。
多数园区的面积大、内部企业多、物流与产品信息过量,却由于互联广度不足、智能化水平不高及管理脱节等情况,容易造成园区及园区内企业信息不能实现快速高效传递。当发生安全问题时,过了很长时间,园区及其它企业发现时紧急救援已经为时已晚。即使发现问题,也无法实现异味溯源、定位解决,尽早去避免隐患。很多管理问题,还需要借助人力解决,然而当前的数据孤岛现象明显,公共服务管理需求无法得到全面满足。
由此可见,无论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还是环保水平的提升、安全隐患的排除,都需要借助数字化手段,采用一体化方案实现多个功能的统一管理,做出综合决策。近年来,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断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和信息化资源,积极探索产业转型升级的数字化道路。当然,进一步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非易事。对于化工园区而言,亟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整合优化园区现有信息化资源,实现园区的智慧化升级。
其中信息数字基础建设项目45个、创新基础设施场景54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金普新区智慧灯杆项目、集装箱码头北斗及融合定位项目、无人驾驶模拟与测试示范区项目、人工智能创造中心、车联网创新平台、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新能源汽车无人车测试场项目等10个项目作为案例展示。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围绕软件及信息服务、电子信息制造、数字产业园等领域,推介应用场景437个,总投资1170亿元。其中软件信息、电子制造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应用场景127个,总投资783亿元,重点推介航运产业数字化、西岗区数字化文化科技产业园、半导体产业加速器、无人车制造生产基地、芯片研发生产基地、高新区光电技术产业基地、物联网大厦等10个项目。工业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78个,总投资95亿元,重点推介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心、大连机车厂机车工业数字化建设项目、船舶配套行业、装备智能集成与数字研究制作中心及科技创新中心、数字能源产业基地、智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自动化、水下机器人评测中心、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部件智能化制造生产线等项目。服务业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33个,总投资约63亿元。重点推介大连数字文旅项目、网络直播电商孵化基地、大连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运营交易中心、智慧港航示范项目、物流联盟建设项目、大连国际机场生产运营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金普新区智慧停车场等10个项目。
在政府数字化方面,以城市大脑建设为核心工程,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谋划了具有大连特色的1314智能智慧城市大脑建设场景,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此次首批推出大连城市大脑主体工程164个应用场景,涵盖市政管理、交通出行、便民服务等11个领域,总投资9亿元。例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市体征指标系统、智慧交通系统、城市生活移动应用平台、智慧民政社区服务管理平台、智慧警务系统等。
骆东升介绍,随着应用场景的开发和建设,产业生态的不断叠加和递进,大连还会衍生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大连数字建设的内涵。为了使这些应用场景能够迅速的推进,大连推出了10条优惠政策:
1.支持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符合支持范围的新基建类项目,给予新增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2.支持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对经认定的数字经济基地和产业园区,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3.支持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对数字技术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慧海洋等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新增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4.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最高给予新增投资额的20%的资金补助,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5.支持数字技术产业创新。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对获批建设的人工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的单位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
6.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对软件服务业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示范,按合同额给予最高25%的奖励。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投资额20%的奖励。
7.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对于符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智能升级和集成应用项目,最高给予投资额15%的资金补助,总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8.支持数字经济股权基金投资。对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大连市未上市数字经济企业,给予实际投资总额5%的奖励,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9.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赛事。对在我市举办的数字经济领域创业创新大赛,给予大赛奖金总额50%的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大赛获奖团队在本地新注册设立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0.提高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水平。在应用场景开放、项目对接落地、数据有序开放等领域建立工作专班、专人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
为深入实施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培育省会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国内一流的区域人工智能科创高地,制定若干政策如下。
一、激发多元主体创新活力
1.支持人工智能重点领域基础前沿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我市各类研发机构、企业等在类脑智能、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芯片等基础前沿和智能图像识别与理解、自然人机交互、边缘计算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科研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支持建设人工智能领域研发平台。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我市设立的分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我市人工智能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国家级)、100万元(省级)支持;对获批认定为国家人工智能相关“世界一流学科”和省“一流学科”的驻济高校分别给予每个学科500万元(国家)、200万元(省)资金支持。积极引进国内外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在我市落地设置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落地备案后,经绩效评估,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后补助。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符合条件的,享受省、市、区三级研发费用补助和加计扣除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租用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服务器用于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的我市企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加强数据、算法、算力的开源、开放、共享,并可参照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南市大型仪器共享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支持创新应用和应用场景开放。实施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揭榜挂帅”工程,对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智慧农业、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安防、智能医养、智慧家庭、智能政务服务、智慧餐饮、AI教育等人工智能重点应用场景建设的牵头企业,按照应用场景实际研发投入或场景建设项目总投入的30%提供财政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0万元),对入选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牵头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鼓励各类机构承接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机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30%给予财政资金配套支持。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省、厅、市会商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拨付经费或省拨付经费实际到账额的15%对承担单位给予经费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布局
5.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岛”和人工智能创新产业集聚区。在齐鲁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AI岛”,搭建统一的济南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外展示与宣传平台,打造人工智能技术科创高地。依托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实施“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支持各具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6.加强人工智能企业的引进培育和产品推广应用。积极承接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的人工智能产业转移落地,对实际转移落地在我市人工智能创新产业聚集区的项目,符合条件的,根据项目投入额度择优给予一定补助。积极促进我市人工智能企业与其他领域企业开展交流合作,鼓励其他领域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购买人工智能产品或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可参照有关规定享受省、市首购首用政策。大力宣传、推广我市企业人工智能产品,鼓励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开展国际技术合作,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强化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与创新平台建设
7.支持建设、引进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等基础设施。支持建设超级计算与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平台,打造集研发、算力、军民融合等于一体的超算产业生态,搭建集数据、算法、算力于一体的开源、开放、共享的人工智能开放社区;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大科学平台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搭建集数据、算法、算力、应用场景于一体的人工智能研发中心,凸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于研发资源的优势聚集效应;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为全球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个人开发者提供服务;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平台,实现特定应用场景认知计算和云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支持建设人工智能研发服务支撑平台,整合国内外人工智能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产业链资源和金融资源,促进我市本地人工智能企业协同创新;支持建设人工智能海外合作平台,推动境外与境内企业良性互动。对牵头建设、引进的各类国家级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平台,按相关政策予以资金扶持。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共同体,对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按照省拨付经费的15%给予市级财政资金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培养聚集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人才
8.鼓励驻济高校院所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人才。对培养合格且在我市就业的人才,按照我市现行人才政策发放购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和购房安居补贴;对培养(培训)各类人工智能领域职业人才的单位,按照培养(培训)合格且在我市就业的人数,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引进落地的人工智能领域诺奖团队、院士团队及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五、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9.提升人工智能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银行、证券等各类金融资本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对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加大投资。鼓励各类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设立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引导投资机构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小微企业,对创业投资机构设立的针对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人工智能领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风险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创业投资机构年度累计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人工智能领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所获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投资后扶持,用于资助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费用支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
10.帮扶人工智能中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年单笔贷款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40%申请融资费用补贴(其中人工智能小微企业可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50%申请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贴额最高30万元(其中担保费补贴额最高5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
11.支持我市人工智能企业上市和按需实施并购重组。支持人工智能及相关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对人工智能领域拟上市企业,根据上市工作实施进程,分阶段按现行政策给予扶持补助。新迁入我市的企业3年内成功上市的,除享受企业上市各项补助外,另补助1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实施进程分阶段给予扶持补助。对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按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额最高100万元。对各区县在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参照实际发生费用数额给予适当补助,每区县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鼓励我市国资企业以参与定增、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等方式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内的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鼓励开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研究
12.开展人工智能治理专项研究。依托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等机构,成立由人工智能专家、立法主体代表、科技行政主体代表、保密机关代表、相关企业代表等联合组成的济南市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为我市开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研究提供专家咨询。开展人工智能治理研究,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应用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伦理风险以及监管问题等,探索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总结人工智能治理经验,并定期发布人工智能治理研究报告。对牵头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3.支持举办各类活动。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战略布局、技术前沿、产业发展、未来前景等,在党政部门、研究院所、科技企业、社会公众等全社会范围开展广泛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支持举办超级计算、量子计算、智能装备、智能医养等领域的学术会议、产业论坛、创新创业赛事等各类高端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附则
14.符合本意见奖补和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同时符合我市其他奖补和支持政策的,按照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政策的原则,由企业自愿选择申报。各项补助配套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16日。原有相关政策条款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
2、市场供需格局
据统计,2021年环渤海经济圈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606.63亿元,2021年环渤海经济圈智慧园区行业需求规模555.40亿元。
年份 |
供给规模(亿元) |
需求规模(亿元) |
2019年 |
507.99 |
462.24 |
2020年 |
525.05 |
509.01 |
2021年 |
606.63 |
555.40 |
2022年1季度 |
157.24 |
146.35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3、行业趋势预测
据统计数据预测,2027年环渤海经济圈智慧园区行业供给规模达到1102.12亿元,2027年环渤海经济圈智慧园区行业需求规模为962.96亿元。2022-2027年环渤海经济圈智慧园区行业供需预测如下:
年份 |
供给规模(亿元) |
需求规模(亿元) |
2022年 |
628.94 |
585.41 |
2023年 |
724.13 |
643.08 |
2024年 |
834.96 |
739.01 |
2025年 |
912.96 |
818.47 |
2026年 |
1000.25 |
898.42 |
2027年 |
1102.12 |
962.96 |
数据来源:中国国际产业园区投资与合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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