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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按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6〕7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支持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现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山水工程项目着眼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支撑区、生态问题突出区等,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支持重点生态地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申报条件和数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全省项目申报。“十五五”期间第一批山水工程项目,将统筹考虑项目成熟度,按以下排序优先支持:
(一)跨省域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省可联合申报1个跨省域项目(每省仅能与其他省联合1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参照跨省域共同申报1个项目。
(二)省内区域项目。“十四五”未安排项目和已如期完成“十四五”山水工程项目验收且截至申报日期前经自然资源部商生态环境部备案通过的省可申报1个省内区域项目。
具备项目申报资格的省每次仅能选择申报1个跨省域项目或省内区域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十四五”项目验收的省暂不得申报省内区域项目,可申报跨省域项目,但支持优先序排在其他省的跨省域项目之后。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应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等确定的重点区域、任务,立足生态系统整体性和自然地理单元完整性,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因地制宜开展治山、理水、营林、护田、清湖、丰草、固沙、降污、减灾等综合治理,强化与“三北”工程等生态治理重点任务协同,符合山水工程负面清单管理有关要求,统筹考虑工作任务、财力情况等报省政府同意后确定申报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项目审核,重点关注项目必要性、科学性、目标和投资合理性等。项目建成后应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对无法保障后续运维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实施方案中要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阐述建成后的持续运营方式、管理维护责任主体、技术支撑能力等,明确项目在当期建设、后续运维等阶段的资金来源和安排,保障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
项目实施期限自工程设计备案通过之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各地要科学组织项目,合理筹措资金,避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省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统筹投入资金比例,切实减轻基层财政负担。各地可按规定统筹整合资金,形成支持合力,统筹整合的中央财政资金应当避免重复投资,不得投入相同区域、相同治理内容的同一子项目。
(二)按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并会同生态环境、财政部门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同时将申报文件、批复的实施方案等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模块报送,不再提交纸质材料。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及有国家管控要求的事项,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协议书或当地政府部门承诺函等证明材料。
(三)分步开展项目审核批复。自然资源部商生态环境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组织调整实施方案,同时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工程设计,一并报自然资源部商生态环境部复核。跨省域项目需9月15日前完成编制上报,省内区域项目需按规定尽快完成。
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复核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工程设计并批复,按要求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后,报自然资源部商生态环境部备案,备案通过的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库。跨省域项目应联合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批复。
四、工作要求
(一)中央部门对项目申报实行回避制度。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预或插手地方申报项目选择。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各地应立即反映,一经查实,或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地方部门要压实项目各方主体责任。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应当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要积极协调配合,切实加强部门协同、地区协作,充分发挥省级部门在项目组织、资金管理方面的统筹作用。要规范项目申报审核程序,严格把关,从严审核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加强财政预算评审,严控项目质量。要按职责分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项目不包含负面清单内容,并在申报文件中予以明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2月9日
附件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编制大纲)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介绍项目拟实施区域的地理位置、面积、所在流域或自然地理单元名称、生态系统状况和服务功能、自然地理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气候条件、水文地质和自然资源状况、生态质量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状况和项目涉及的相关规划等。
(二)问题识别与诊断。根据国家生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最大程度保护生态安全、构建生态屏障的要求,从生态格局优化、生态连通性、重要生态系统退化破损、生态系统胁迫等方面,结合本地的参照生态系统,主要从生态系统质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空间格局、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稳定性等方面,说明区域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分析成因,明确生态保护修复对象。
(三)前期工作情况。“十三五”期间本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其中:纳入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省份需介绍试点组织实施情况和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区域、项目进展、资金投入情况、修复效果、绩效自评情况、问题与经验等,未纳入试点的省份重点介绍自主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情况和修复效果。
(四)必要性、重要性与可行性分析。阐述工程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说明实施区域是否属于关乎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区域或重点区域,是否具有突出生态环境战略意义,项目实施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的关系等。论证项目实施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以及技术和政策的可行性,说明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包括拟实施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利益相关者协调、资金投入渠道、额度及落实等情况。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针对实施区域生态系统特点,说明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
(二)基本原则。阐述工程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年度目标、绩效目标三部分。总体目标主要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对象,针对识别出的生态问题,坚持定性和定量描述相结合,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提出全方位、全区域、全过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明确生态系统修复治理总面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生态减灾协同增效。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的,要对每个子项目的总体目标进行描述。年度目标主要根据项目实施周期,按年度说明工程项目和各子项目的年度目标。绩效目标主要依据项目总体目标合理设定,确定项目预期实现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指标,并根据项目年度目标确定年度绩效目标。对能够量化的绩效指标应设定量化指标,对包含多个子项目的,需列出每个子项目的绩效目标。
(四)实施范围及期限。阐述实施区域所在的流域、山体山脉等相对完整自然地理单元名称、地理坐标、实地范围以及区域面积、周边关系等;阐述实施区域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水文地质、土壤、自然资源状况、环境质量状况、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要素状况及其主要特征;说明实施区域内主要生态系统类型,构成生态系统的动植物群落特征。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实施内容与进度安排。
1.实施内容。统筹考虑自然地理单元完整性、生态系统的关联性、自然生态要素的综合性,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要素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2.技术路线。主要包括生态修复治理的技术路线、技术手段和方法、工程布局、主要工程量、工程拟解决的生态问题等。项目实施方案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经多领域专家充分论证,要达到可研设计的水平,突出生态效益,技术、经济可行。涉及占用土地等权属问题,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确权用地和拆迁安置等利益相关者问题,要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协议书或当地政府承诺书。
3.进度安排。按年度说明项目、子项目工作内容安排和实施进度。
(六)工程布局与时序安排。
1.工程子项目布局。主要阐述各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内,工程子项目类型、数量、发布、生态保护修复面积以及建设内容。列表说明子项目清单,明确项目类型、生态保护修复面积、工程量等。工程布局应体现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
2.时序安排。主要阐述各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内工程子项目的时序安排,说明生态保护修复单元或子项目的工程期限和起止时间,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工程量、投资计划等。
三、工程概算与资金渠道
按照实事求是、节约集约、科学合理的原则,测算工程项目总预算和各子项目预算,明确测算依据、计算标准等,并列表说明各子项目简要工程内容和资金预算;说明工程估(概)算参照的国家和行业相关定额标准,子项目估(概)算采用的办法,工程施工费、监理费、其他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等费用构成;明确工程项目总预算和子项目预算的筹措方案、资金来源渠道和规模、分年度资金预算,包括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政府安排、社会资本投入等资金来源渠道和金额,明确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和分年度资金安排等,其中:地方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等资金的来源情况需附相关说明材料。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要明确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的责任单位和部门,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技术保障、管理机制、资金筹集、成效评估、监督检查、后期管护等方面,说明拟采取的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从中期考核、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方面说明项目各阶段考核验收的条件和内容。
五、项目效益分析
分析评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预期成效,全面分析对工程项目预期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
六、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